







8月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在拉萨进行工作会谈,双方就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互通情报信息等警务协作事宜进行交流、协商,并签署《西藏青海宁夏三省公安机关工作协作交流框架协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许尔锋同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洛桑旦达同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耀同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在家厅党委成员尼玛次仁、李杰祥、普卫东、刘汉林、赵尔才同志出席交流座谈会。会议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忠华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近年来,西藏宁夏两区公安机关在两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省市(区)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会管理,积极改革创新,有力维护了西藏、宁夏两地社会局势持续稳定,积累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有益经验。
会议强调,两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这条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区党委、政府及公安部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切实加强情报互通,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共同防范暴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两区社会局势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