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及旅客们:
2019年,为积极配合城区“六化”改造工作,交警支队积极响应民生民意于2019年10月至今,青岛路施工路段电警抓拍系统暂停录入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城市道路秩序基本已恢复,交通标志标线已完善,为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并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2020年1月20日起,交警支队将恢复青岛路交通违法电子设备违法录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1月20日起。
二、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实时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拍点位
1.青岛与上海路;
2.青岛与山东路;
3.青岛与黑龙江路;
4.青岛与仁布路。
四、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违停,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7.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请广大市民及旅客朋友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日喀则市交警支队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