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非法改变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023年6月7日,次某实施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在驾驶号牌为藏AL****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自治区政府南大门时,被城北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次某处以驾驶证扣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