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昌都市暴雨频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此,昌都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提高强降雨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了辖区行人和过往车辆的人身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进入汛期以来,雨水增多致使各县(区)不同程度出现灾情险情,为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昌都市公安局制定完善并下发了《昌都市公安机关防汛抗洪工作总体预案》,各县(区)交警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预案,并针对预案内容制定出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为工作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信息搜集,提高防汛意识。一是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加强对交通路况的掌握、汇总,并将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应急办、各级指挥中心;二是充分发挥交警部门联系面广的优势,主动与国土、交通、气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快速、有效的灾情排查预警机制;三是对沿江沿河地段、易坍塌路段等重点部位,加强排查和常态巡防,确保各路段一旦出现状况,能及时快速处置;四是做好路段信息发布,做好舆情监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隐患排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公安交管部门密切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分局等部门紧紧围绕保障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转移避险、保障救灾道路畅通等目标,组织专门力量做好道路抢险保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运输安全;二是各县(区)在各自辖区主干道设置临时交通管制,避免出现大规模的道路堵塞和二次塌方造成事故,同时及时联系武警交通养护部队,派专用车辆尽快排除险情恢复交通;三是各县(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特别是对其它可能发生险情的重点路段做好全面排查,提前做好应急防范,严防事故的发生;四是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等为基础力量的防灾救援队伍体系,配备必要装备,强化日常训练。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驻寺工作队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化安全宣传,明确分工责任。一是各县(区)分别对各自辖区客运站驾驶人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向驾驶人讲解汛期安全行车常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过往车辆进行温馨提示,告知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路段,让驾驶人合理选择行车路线和时间,引导广大车辆驾驶人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交通陋习,自觉做好自身安全行车工作。进入汛期以来,全市共开展道路交通临检6次,检查车辆4000余辆,发放教育宣传手册5000余份,开展安全行车教育5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一岗双责”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决不允许脱岗脱班,全体值班交警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对行动缓慢、敷衍应付、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