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受理报警求助电话

0891-6311110

0891-6311111

0891-6322307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9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办相关通知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公安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公安厅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和区政办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公安机关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管理,扎实推进公安厅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传统媒体共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236条,组织新闻发布会1次,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共公开14238条政府信息,其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份,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涉及部门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和人员招考等方面重点领域信息41条,转发“政策法规”信息30条,“政策解读”信息30条。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知识讲座、线上答题等宣传教育活动1600余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公开办和区政办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公安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未发生与依申请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被驳回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突出加强公安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5个大栏目、15个小栏目的运行维护,扎实有序开展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全区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西藏公安新媒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始终坚持“一日三期、一期多条、全年无休”的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警务动态、法律法规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切实发挥公安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展示形象、履行职责的桥梁和平台作用。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便于群众知晓、使用、监督实际,在主动加强与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沟通协作的同时,全面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公安自媒介建设使用,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全方位、多维度、矩阵式主动公开警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以来,以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洪波同志为班长的公安厅党委班子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厅重要工作之一,在领导班子调整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厅领导,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政务公开厅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公安厅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共收到网民咨询、投诉、举报达568件,累计答复535次,答复率达94.1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0.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办公开办和自治区政办公开办的部署要求以及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内设机构的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公安厅将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和区政办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拓宽宣传渠道,强化组织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宣传质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不包含公安厅特勤局、反恐怖特别侦查队、边境管理总队(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拉萨海关缉私局相关情况〕


  • 主办: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ICP备案号:藏ICP备07000001号
  •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 电话:(0891)6322307     邮编:850000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