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不包含西藏公安现役部队、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和拉萨海关缉私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信息数据。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厅严格按照中办、国办、自治区政办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深入深化公开内容,有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江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召集所有厅领导、厅直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求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拉近警民距离、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晶明同志为分管领导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刘宗昌同志兼任,厅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政务公开方案,将本部门、本警种应公开的政务内容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厅党委多次部署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安厅直各部门、各地市公安机关主动做好警务信息的公开、宣传工作,在借助各类外部媒体对公安工作宣传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公安媒体,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促规范,确保社会大众及时获取各类公安相关信息。三是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安厅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等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执法公开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警务公开工作任务、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深入开展。
(二)拓宽渠道,增强透明。为全面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安厅积极协调区内各大媒介,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主动拓展警务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力争将涉及到民生利益的有关事项,尽可能最大限度公开,努力构建阳光警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一是积极建设“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于2016年7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公开公安厅职能、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二是开通“西藏禁毒”、“西藏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提示、防范类信息,切实提升受众的防范能力。三是坚持做好出入境、治安等办证窗口服务工作,全力开展信访窗口接待受理工作,增设“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窗口,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四是主动公开户口办理咨询电话(0891-6311171)、公安监督举报电话(12389)、出入境办证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6311444、6311215)。五是对新建设项目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商报、拉萨晚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介发布信息公开招标(2016年共计15次)。六是制作警务公开栏,进一步公开办证流程、依据、时限等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力度,深化公开。公安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媒体,制作电子屏、宣传板、横幅等载体,拍摄微电影,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专门便民服务窗口、公开监督电话、办事大厅,发送手机短信、制式文件,举办现场宣传、图片信息展览、培训讲座,多渠道、多方式公开警务信息。2016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4600余条。其中,网络安全信息1100余条,森林公安工作信息26条,刑侦信息60余条,交通安全信息500余条;举办各类现场宣传活动、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展280余场次,各类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50余万人次,展示、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8余万份条,制作引进微电影7部。一是通过平面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报纸刊登新闻信息1000余篇,其中在中央级报纸媒体刊登新闻30余篇,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157余万条;二是通过网络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网络媒体刊载新闻图片信息1100余篇;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媒体刊播电视新闻、专题片、曝光违法行为等400余次;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五是制作引进7部微电影。其中,刑侦部门6部,经侦部门1部;六是通过西藏自治区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04条,“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30条,“西藏网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683条,“西藏网警巡查执法”新浪微博发布信息发布信息420余条,“西藏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平台20余条。
(四)促进监督,提升决策。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公安厅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工作手册》和相关特邀监督员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特邀监督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实施。2016年4月22日、12月15日,公安厅分别召开了区内部分企业代表特邀监督员和基层民警座谈会、特邀监督员机关民警工勤人员代表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认真研讨后及时进行整改,有效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实效。
(五)扩大参与,回应关切。为了更好地做好相关政务舆情收集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公安厅通过西藏自治区互联网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收到群众来信27条,办结17件,未办结7件,广告3件)、“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平台(收集警事咨询87条)、“西藏网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辟谣预警类信息600余条)、“西藏反诈骗中心” 微信公众平台(回应公众关切信息12条)等媒介,同群众交流互动,积极回应处置群众及社会关切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1条,因所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密,未予以公开回复,采取信函形式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安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2016年,公安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缺乏;三是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四是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下一步,公安厅将立足工作实际,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提高思想认识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干部深刻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切实强化责任追究,规范完善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有序推进。二是在工作力量上下功夫,从职能范围、工作特点出发,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专门人员,加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厅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和公安厅门户网站应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三是在信息发布上下功夫,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积极推进公安厅现有媒体建设维护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媒介和载体,确保政务公开更加透明、高效和及时。四是在工作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公安厅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流程、组织管理、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切实使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达到舆论引导、服务百姓、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警民互动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