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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9-06-11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吴延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610号)有关要求,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汇总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公安厅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抓手,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和政府信息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公安厅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推进警务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将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管理事项告知社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厅直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由厅办公室、政治部牵头共同组织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大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上的公安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公安厅多次安排专人到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等部门请示协调有关事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了2015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的学习。124日,公安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了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暨电子政务一期互联网门户网站培训班,为推进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拓宽公安信息公开途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拓宽渠道,积极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面。2015年,各部门、各警种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拓展警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媒体,制作电子屏、宣传板、横幅等载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专门便民服务窗口、公开监督电话、办事大厅,发送手机短信、制式文件,举办现场宣传、图片信息展览、培训讲座,多渠道、多方式公开警务信息。一是通过平面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报纸刊登新闻信息1300余篇,其中在中央级报纸媒体(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刊登新闻百余篇,在中央及自治区主流媒体刊载公安民警参与抗震救灾新闻70余篇,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93条;二是通过网络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网络媒体刊载新闻图片信息2500余篇,其中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在中央级网络媒体(中国警察网)开办《大美新西藏,辉煌五十年,西藏公安新发展》专栏;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在中央、省级、地(市)级网络媒体刊播电视新闻、专题片等百余次,其中在中央级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播送西藏公安民警专题片1次,在中央媒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及自治区媒体(西藏电视台新闻联播、抗震英雄谱等栏目)播出公安民警参与抗震救灾新闻60余条;四是通过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平台刊发信息110条,西藏网警巡查执法平台发布信息343条;五是举办全区公安新闻宣传员培训班1次,参训学员50人,并选派10名公安新闻宣传员赴北京市公安局跟班学习。目前,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平台已开通正式运行,社会舆论效果良好。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已组建完毕,正在内部试运行,待进一步完善后尽快正式上线运行。

(三)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安警务工作透明度。公安厅坚持以四项建设工作为重点,本着为民、利民、便民、亲民、安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禁毒等工作信息,将公安改革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将涉及到民生利益的有关事项,尽可能最大限度公开,努力构建阳光警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主动公开消防安全信息共38231条,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信息1164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信息349条,监督检查信息33734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信息778条,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信息3条,责令改正限期改正信息2139条,临时查封信息64条,收到网民举报投诉72件,均通过有效途径予以回应解决;举办不同规模的禁毒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禁毒法》宣传手册、《新型毒品防范手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党政领导干部禁毒知识读本》等5万余册、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宣传光碟1万余张、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投入经费100余万元。通过手机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短信16条,受众用户达300多万人次。

(四)促进外部监督,不断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公安厅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特邀监督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为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公安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工作手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特邀监督员2015年工作要点和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特邀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指导。去年529日,组织在拉萨的7名特邀监督员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收集到合理化意见建议515条,并及时进行集中整改,成效明显,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公安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62条。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公安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

2015年,公安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因所申请公开内容涉密,未予以公开回复,采取信函形式予以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公安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5年,公安厅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免除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尚无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三是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处在筹建内部试运行阶段,急待上线运行;四是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五是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安厅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将立足工作实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专门人员,加强有关政府信息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厅机关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安厅门户网站建设、应用、维护等方面培训,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同时,积极推进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共同把西藏公安宣传好、推广好,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媒介和载体,尽可能把信息公开功效发挥到最优。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流程、组织管理、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相关警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快速响应、协作配合机制。

(四)深入推进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建立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尽快投入运行。同时,加强对各地(市)公安处(局)和厅直有关部门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网上在线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一体化、多角度、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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