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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受理报警求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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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四)
日期: 2019-06-11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公安厅研究室

平措旺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治理我区电动代步车载客收费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车未得到有效的源头管理。目前,全区市场上电动车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主要指三轮或四轮电动车两大类)。对于电动自行车,只有少部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999)中整车质量小于40千克,最高车速小于20千米/小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当前我区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已超出非机动车标准,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的摩托车技术标准,属于机动车,但这些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车自行车都未被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公安机关无法办理相关机动车手续;对于低速电动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从公安机关掌握情况看,全部达到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的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应按照机动车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但这些车辆未被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公安机关无法给予办理相关机动车手续。超标电动车生产、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应由质检、工商、工信等多个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但目前未形成有效的源头管控工作机制,因此出现了当前种类繁多的电动车上路的局面。

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力度。目前,我区城市道路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占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情况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针对这一情况,我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持续开展路面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处罚了一大批违法人员,进一步有效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山南市将电动车整治作为全市八项整治工作之一,市公安局近期专门召开电动车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商讨下一步工作计划,主动担当,牵头制订工作方案,全力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同时,电动车载人收费问题属于非法营运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主要监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具体作出处罚。下一步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将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我区城市道路电动车违法行为,有效加强路面整治,特别是针对电动车非法营运问题,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三、出台《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形成健全、有效的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行政主体、管理方式、事故处理、违法处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和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厅于2013年开始启动《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但因电动自行车属性定位问题未获审核通过。201412月,为增强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安厅组织部分交警支队业务骨干赴福建、四川考察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学习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确定将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和登记管理写入管理办法,并于20156月形成《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地市交警支队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做了修改完善。20157月,《办法》经公安厅法制总队审核后,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申报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0163月,为进一步搜集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管理意见,提高《办法》的可操作性,公安厅再次向拉萨市交警支队征求了《办法》修改意见,并做了针对性修改。20174月,区政府法制办召集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听取了公安机关起草办法的有关法律依据和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说明,并会同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起草人员对《办法》进行了逐条研究修改,发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市征求修改意见。20175月,公安厅邀请区政府法制办组成调研组,赴区内拉萨、日喀则、山南3市和区外四川、广西、广东3省开展了立法调研,摸清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再次对《办法》进行了针对性修改完善,并发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市征求修改意见。20178月,区政府法制办、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拉萨市交警支队召开《办法》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骑行人等有关群体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意见。818日,区政府法制办召开《办法》专家论证会,听取法律专家对《办法》的修改意见,论证《办法》可行性,并做最后修改,形成《办法》最终稿。目前,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审核中,待《办法》下发执行,公安厅将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加强我区电动车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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