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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党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经公安厅党委2017年10月5日会议研究,决定:
尼玛次仁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列晶明之后),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正厅级);
房军任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