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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决算公开
日期: 2020-10-1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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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817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部门包括公安厅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警务督察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监所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法制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财政厅未将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特勤局、森林公安预算经费纳入公安厅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此次按财政厅下达2019年公安厅机关决算口径公开。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交通管理局的经费不纳入公安厅机关部门决算编报。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区看守所。

10、指导全区公安特勤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藏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区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领导和指导区内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职能将进行调整。

(二)机构设置

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决算单位构成按机构改革前的情况公开,与2019年度预算数据口径保持一致。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属独立编制和独立预算机构,全厅机关内设处级机构20余个,副处级机构14个,科级7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警务督察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工作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特勤局、森林公安,其经费收支情况不纳入公安厅机关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交通管理局的经费收支情况不纳入公安厅机关部门决算编报。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一至表八)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收支总额为27463.3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4303.61万元,增加3159.71万元,增长13%,主要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和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2746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192.2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01%。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24185.51万元增加3006.72万元,增长12.43%。主要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和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

2、年初结转和结余271.0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99%。本资金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18.10万元,增加152.99万元,增长129.54%。主要是年底结转的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2019年护工费2.90万元、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的领导工作专项经费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支出总额27463.32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26420.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2.99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4806.90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93.89%;项目支出1613.43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6.1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5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61%。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第八批驻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66.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该项目填列在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中。

2公共安全(类)支出24174.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02%。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22073.91万元,增加2100.41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9.5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7%。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1938.08万元,增加141.43万元,增加7.30%,主要是随着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年末结转结余1042.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0%。主要是跨年度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291.62万元,增加751.37万元,增长257.65%。主要是年底结转的藏热路周转房维修经费729.77万元、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2019年护工费2.90万元、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的领导工作专项经费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为27463.32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24303.61万元,增加3159.71万元,增长13%,主要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和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27192.23万元。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24185.51万元,增加3006.72万元,增长12.43%。主要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和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

2、年初结转和结余271.09万元。本资金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18.10万元,增加152.99万元,增长129.54%。主要是年底结转的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2019年护工费2.90万元、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的领导工作专项经费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27463.32万元。本年支出2642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806.90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93.89%;项目支出1643.43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6.11%。年末结转和结余104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8.6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14.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50万元,占支出的0.63%公共安全(类)支出24174.32万元,占支出的91.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9.51万元,占支出的7.87%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0.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50万元,占支出的0.63%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第八批驻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66.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该项目填列在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中。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0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第八批驻村人员生活补助。

2、公共安全(类)支出24174.32万元,占支出的91.50%全部是公安(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22073.91万元,增加2100.41万元,增长9.52%,主要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各类社保缴费等均有所提高。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4.96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1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如: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

3)公安(款)执法办案(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万元,主要反映剥离涉密项目外用于警务保障方面的支出。

4)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2万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如:成都警务联络站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第一书记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9.51万元,占支出的7.87%全部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1938.08万元,增加141.43万元,增长7.30%,主要是随着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51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38.12万元,较2018667.95万元,减少29.83万元,“三公”经费总体降低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60万元,较201814.30万元,减少8.70万元,降低60.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22万元,较2018638.39万元,减少21.17万元,降低3.32%;公务接待费15.30万元,较201815.26万元,增加0.04万元,增长0.26%

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9.23万元,实际支出638.12万元,执行率为5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实际支出5.60万元,超出预算,主要因为考虑到我厅“三公经费总体未超年初预算,故未向财政申请追加此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70万元,降低60.84%

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参加国际组织有关机制和会议培训等,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4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51万元,实际支出15.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38%;支出较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26%。主要是较2018年增加外事接待批次和人次。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安厅机关为执行公务或者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2个,外事接待人次3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191.72万元,实际支出617.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1.79%;比年初预算节约574.50万元,节约率48.21%;较上年减少21.27万元,降低3.32%。主要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审核车辆维修事项,招标维修车企,有效控制了车辆维修成本。公务车辆购置费预算数、决算数、上年开支三项内容均为0,无变化。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决算实际支出额617.22万元,均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公务用车编制180辆,实有车辆213辆,超编的原因是以前年度车辆超编,下一步我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废车辆及时上报财政报废,减少车辆超编数。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55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6.90万元,剥离涉密事项后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04.1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5138.33万元,相比增加3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4431.01万元,增加375.89万元,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人事变动,追加的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剥离涉密事项后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较年初数707.32万元,减少3.18万元,属项目完成后的结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2094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二是公用经费385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2019年度剥离涉密事项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704.14万元,主要用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剥离涉密项目后,下达政府采购决算指标888.91万元,其中: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民警意外伤害保险46.17万元2019年车辆保险90万元、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662.74万元。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11万元,分别是2019年车辆保险支出87.11万元,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支出43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19年政府采购结转结余758.80万元。其中:采购结余6.06万元,属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结余3.17万元和2019年车辆保险采购结余2.89万元;采购结转752.74万元,属结转的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和藏热路周转房维修项目662.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共有车辆2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2辆,机要通信保障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8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4辆。较上年度减少55辆,原因是部分车辆已报废,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按照财政厅审计工作建议,依据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藏财预〔2019274号)要求,20199月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藏公字〔2019355号),该文件制定后从规章制度源头上,对预算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进行全程规范操作,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全面实施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20206月,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07号)有关通知要求,对2019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因涉及业务工作秘密不予公开。

除此之外,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还要求各部门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部门自评,力争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绩效评价结果情况来看,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项目立项规范,编制目标合理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绩效管理较好,财政资金使用合规、合理。预算执行监控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较为显著,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基本达到了预算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了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等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的设立和实施,主要用于访贫问苦、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第一书记安家等支出,该项目年度预期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业务监管和第一书记在基层一线,研究选定为民办实事项目还有不足之处,有待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厅警综总队将针对性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66.50万元,执行数为16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的设立和实施,主要用于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工作组成员驻村生活补贴支出,该项目年度预期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部将指导有关单位,尽早开展前期工作,更加合理、细化设定绩效目标

西藏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

名称

厅警综总队

填报日期

2020.8.18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第一书记经费

主管部门名称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主管部门代码

11100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4

4

10

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中央补助






本级安排

4

4

10

0

10

其他收入






结转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度规划使用,并按本单位财务规定报销,由村(居)会计做好每一笔账目的明细表。

2019年第一书记4万经费全部用于民办实事、开展支部活动、以及第一书记安家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

指标(50)

数量指标

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

14户群众解决困难

5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5

20户困难群众解就医就学

5

5


宣传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

每年30次以上宣传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

5

5


驻村时间

每年不少于300

300天以上

5

5


发展党员

2

2

5

5



组织专题学习会

8

10

5


5


质量指标

驻村经费全额落地

4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80%)80-50%(50%)50-0%来记分。
2.
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4


按规定使用办实事经费

4

4


驻村点村民是否有返贫情况

4

4


时效指标

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4

4


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4

4


效益
指标(30)

经济效益
指标

驻村点村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6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80%)80-50%(50%)50-0%来记分。
2.
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6


驻村点经济水平有较大提高

6

6


社会效益
指标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6

6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的提高

6

6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100%

5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5


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100%

5

5


 

100


自评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认为通过2019年第一书记三人,共计4万元办实事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核拨,主要用于访贫问苦、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第一书记安家(0.5万)等,按照财经纪律和规范程序进行核拨、使用、报销、监督,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80%)80-50%(50%)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西藏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

名称

警综总队

填报日期

2020.8.18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名称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主管部门代码

11100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66.50

166.50

10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中央补助






本级安排

166.50

166.50

10

100%

10

其他收入






结转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度工作规划,由自治区财政核拨,警综总队负责具体实施。

2019年公安厅机关第八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全部完成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

指标(50)

数量指标

工作队发放生活补贴

17个工作队发放

17个工作队已全部发放生活补贴

1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工作队队员发放

68名队员发放

68名队员已全部发放生活补贴

10

10


质量指标

生活补贴全额落实

1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80%)80-50%(50%)50-0%来记分。
2.
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确保队员日常开支

10

10


驻村点村民是否有返贫情况

5

5


时效指标

及时帮助解决工作队员实际困难

5

5


效益
指标(30)

社会效益
指标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30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95%

5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3

驻村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100%

5

5


 

98


自评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认为通过“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公安厅机关第八批驻村工作队队员发放驻村生活补贴,为巩固扩大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成果以及为驻村工作队队员解决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80%)80-50%(50%)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剥离涉密事项后无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选取了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个重点、重大项目进行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对“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进行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的统一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为此,公安厅按照《关于做好全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第七批、第八批驻村轮换工作的通知》(藏强基办发201854)要求,开展了第八批驻村工作队队员轮换和统一进驻工作。

2、项目目标。设立本项目用于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工作组成员驻村生活补贴支出,为巩固扩大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成果以及为第八批驻村工作队队员解决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3、组织实施: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由厅警综总队负责具体实施。

4、主要内容及预算支出情况。本项目主要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区(中)直单位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预指〔201933号)精神,为公安厅机关第八批驻村工作队队员发放驻村生活补贴。该项目预算166.50万元,实际支出166.50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1、评价范围和目的。通过对项目预算资金的决策、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反映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总结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验,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单位支出责任,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进而规范财政资金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19年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重点关注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产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内容。

2、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总分值100分,包括投入、产出、效益、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详见附件)。投入指标(10分),主要评价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50分),主要评价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的使用发放以及质量等情况。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具体措施的落实等情况。满意度指标(10分),主要评价村民和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

3、评价发放及实施。本次对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坚持定量优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客观、合规合法、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依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构建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4、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认为通过“强基惠民第八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公安厅机关第八批驻村工作队队员发放驻村生活补贴,为巩固扩大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成果以及为驻村工作队队员解决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1、投入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2019年本项目共批复预算166.50万元,实际支出166.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该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生活补贴发放足额、及时

3、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该项目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4、满意度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该项目让村民和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满意度分别为95%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绩效标准设置还有待提高,效果指标设置过于笼统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理念和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大绩效理念宣传,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形成“项目有目标、工作有计划、绩效可量化、考核有依据”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涉密事项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九、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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