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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及程序
日期: 2019-06-11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一、许可条件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二、许可程序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许可证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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