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6.27”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和“7.27”公安厅交管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视频调度会精神,全面推进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进一步做好林芝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2018年7月以来,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林芝市加快落实“放管服”改革实施细则,确保20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针对公安部推出的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充分认识到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扎实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增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兑现承诺,确保改革顺利启动、有序推进。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同志高度重视,交警支队按照上级要求,按照阶段工作需要,5次召开安排部署会,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要求支队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交警部门把推进交管“放管服”改革当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部署、强化检查指导,加快协调推进,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努力干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推动林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8月6日,交警支队再次召集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林芝分公司,市人保、太平洋、珠峰、平安、阳光、安邦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要求,共同推进林芝市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快速行动,狠抓落实
(一)实现了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一是免复印。在综合应用平台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影像化采集、查询等功能。因暂时未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高拍仪及扫描仪等装备,由车管所、驾考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复印,复印件存入档案。二是免填表。全部启用综合应用平台申请表格打印功能,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综合应用平台中采集录入信息制作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代理人申请,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可另行提交委托书。三是免费拓印。对办理机动车业务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的,由车管所免费拓印,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拓印费用。对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严格与实车比对。对车辆生产企业未按规定随车配发或存在拓印不清晰、与实车不符等问题的,予以免费拓印,并通过综合应用平台上报违规产品信息。
(二)实现了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全部实现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三)逐步推进申请资料联网核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对交强险(车船税)、报废回收证明的联网核查,正在积极推进与保险、商务等单位进行协调,待实现联网核查,不再收存相应的纸质凭证,在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对医疗机构体检证明已经实现联网核查(林芝市人民医院负责开展相关体检及体检证明传输工作),今后不再收存体检证明,在驾驶人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
(四)完成个性服务自主快办自助服务区建设,配备自助服务设备。目前支队配备车驾管自助服务机2台,自助选号机1台,城市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配备人脸识别仪5台,在林芝市车管所在业务大厅统一设置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目前,支队车管所已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等功能,受理群众新能源车辆网上选号登记业务13笔,城市大队实现人脸识别拍摄违法处理人像数据1562张。
(五)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利用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拓展网上服务项目,通过推广“互综平台”应用,实行面签考核机制,引导群众网上办理驾考业务,逐步提升“零上门”服务比例。在缓解窗口排队、增强群众体验感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量大、窗口排队时间长、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在“互综平台”基础上,开展警邮合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交通违法罚款线上处理系统,进一步减少群众处理违法时间,截止日前,共计受理群众网上平台支付交通违法缴款64笔,受理群众网上考试预约3327人次。
(六)逐步推进“警保联动”机制。目前已与林芝市相关保险公司开展“警保联动”新模式,建立“警保联动”机制,以“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和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为支撑,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节点开展路面巡查以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实现简易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快速撤离现场、快速赔付,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并实现首例网上事故报案及处理工作。目前,市县交警部门已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上处理民警、辅警板块相关功能,并向相关事故处理民警下发相关事故处理权限,民用板块使用正在协调公安厅交管局科技部门解决。
(七)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实现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实现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任一地市居住证后,可直接在林芝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八)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充分利用朗县、波密、米林、察隅、工布江达县级车管所,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上牌、领证及其他相关业务。针对波密县民安驾校已经建成并通验收,交警支队派出车管所技术骨干,上门指导,加快下放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考试业务。截止8月14日,米林县已办理40辆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人审验5人;朗县已办理11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工布江达县已办理15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波密县已办理21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
同时,建立通报和考核制度,实施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验收,并采取现场督导、随机抽查、投诉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及时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严肃督办问责。
三、放管结合,加强监管
支队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监管,防止存在监管盲区。充分利用现有督查手段,强化支队法制督查室作用,通过智能化监管手段,加强网上网下巡查、异常风险防控,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常态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加强对检测站的监管,有效推进异地年检业务,严禁乱收费,确保“放得下、管得住”。
四、强化培训,吃透精神
支队组织对全体民警、辅警进行集中培训,组织认真学习掌握改革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领会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内涵实质和重要意义,确保各项措施准确理解、准确执行。加强重点岗位和快出快赔人员业务培训,摆脱以往固化思维和陈旧观念,全面掌握新标准、新要求,让改革措施入脑入心,确保统一标准、高效执行。
五、统一宣传,准确解读
按照公安厅交管局、市公安局要求,统一口径,认真做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期间,支队车管所、事故调处大队、驾考中心等部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栏17块,及时向群众详细解读措施的内容、改革目的,以及措施出台后给群众带来的便利,扩大改革措施的知晓度。精准解读政策,不过度、延伸、模糊、错误解读,防止群众误解,避免引发负面炒作。注意收集措施出台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对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认真研究、积极回应、加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正在落实相关工作
交警支队对落实车驾管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车检程序优化、试点车辆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方面措施,正在不折不扣按照实施细则加快落实,力争9月1日前完成。同时,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支持下,交警支队向市局申请援藏资金1372120元,通过援藏经费购买高拍仪15台、新建PDA查验终端及相关配套电脑、识别仪等设备,待市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立即开展相关设备采购工作。
为确保林芝市驾考中心能够按照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相关科目考试场地建设,保证驾考工作正常开展,交警支队特向市政府申请解决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智能化评判系统建设经费人民币6422082元,现市政府正在研究中,待批复下达后,交警支队将立即开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智能化评判系统建设,助推林芝市驾考工作智慧考试、监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