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受理报警求助电话

0891-6311110

0891-6311111

0891-6322307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新闻中心>警方提示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日期: 2023-05-15
来源: 公安部
作者:

近期,海南、河南、山西、山东、广东等地接连发生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

◆ 4月22日2时36分许,黄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沿海南省陵水县S215省道行驶至92公里加5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石某某醉酒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经检测,小轿车驾驶人黄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摩托车驾驶人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

◆ 5月2日3时15分许,裴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沿河南省开封市S221省道行驶至3公里加10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冲入路沟侧翻、起火,造成裴某某驾驶的小轿车上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检测,裴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0.1mg/100ml。

◆ 5月2日21时7分许,李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沿G109国道行驶至山西大同境内359公里加40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经检测,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2.9mg/100ml。

◆ 5月9日4时40分许,王某某醉酒、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山东省枣庄市郯薛线行驶至峄城区吴林办事处七里店村时,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4人当场死亡。经检测,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3.1mg/100ml。

◆ 5月11日1时3分许,刘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行驶至棕榈湾小区附近时,车辆失控碰撞路侧树木,造成车上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检测,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7mg/100ml。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时刻铭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 主办: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ICP备案号:藏ICP备07000001号
  •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 电话:(0891)6322307     邮编:850000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