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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行驶证办理补证业务的相关问题
日期: 2019-06-11
来源: 公安部门户网站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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